找準定位 切實履職 為促進學會健康發展而努力 ----上海市焊接學會(十一屆)第一屆監事會工作總結和幾點體會
上海市焊接學會(十一屆)第一屆監事會成立一年多以來,在吳毅雄監事長的帶領下,在學會理事會的領導和支持下,按照《上海市焊接學會章程》賦予的職權,認真履行職責,對學會及其領導成員遵守法律法規、上級有關規定、學會章程的情況開展監督,對學會組織建設、財務狀況、財務紀律、工作程序等方面進行了監督。同時監事會加強自身建設,規范工作程序,編制完成《上海市焊接學會監事會工作條例》。監事會工作初見成效。
一、2021年度監事會主要工作情況
1、參加會員代表大會,參與第十一屆理事會理事和監事選舉
參加2020年11月29日上海市焊接學會第十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聽取學會當年度工作報告、下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報告,會員代表舉手表決通過當年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參與第十一屆理事會理事和監事選舉。
2、監督理事會換屆選舉
2020年11月29日,全體監事列席上海市焊接學會第十一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科技類社會團體換屆選舉指引》和《上海市焊接學會章程》相關規定,監督常務理事選舉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換屆選舉的工作程序和過程,選舉工作符合《科技類社會團體換屆選舉指引》和《上海市焊接學會章程》的規定,程序公正、透明。
3、監督學會內部管理
2021年學會在新一屆理事會領導下,根據市民政局和市科協要求,根據學會自身發展的需要,秘書處和培訓中心制定和完善了10余項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加強內部管理,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執行,建立嚴格的業務審批流程,報告期內沒有發生違規情況,為學會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
4、發出監事會一號建議書
2021年4月11日,監事長列席學會秘書處工作會議,在查閱勞務報酬支付相關表單時,發現包含秘書處工作人員名單。針對這一情況,根據學會章程第三十七條(四)、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全體監事經慎重討論達成一致,向學會理事會、秘書處發出監事會一號建議書《關于學會勞務報酬發放管理的幾點建議》,提出秘書處是學會常設辦事和服務機構,秘書處工作人員工作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應享受額外報酬,若超出職責范圍,則應根據相關考核制度在其工作業績獎酬中體現。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的薪酬和考核應按照上級對社會團體的相應政策規定以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執行。秘書處收到建議書后,經學會相關領導傳閱、討論后立刻執行,并向監事會進行書面回復。
5、監督學會財務制度執行情況
根據學會《章程》的宗旨和組織活動原則,新一屆理事會在學會業務活動中,依靠廣大會員和會員單位,實行了民主辦會、民主決策,學會領導及成員未發生違反財務紀律、損害學會聲譽的行為,學會各部門(培訓中心、各委員會、秘書處)的收、支、稅正常,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學會財務收入較上年平穩增長,完成年度財務計劃。
6、編制完成《上海市焊接學會監事會工作條例》
為加強監事會自身建設,建立健全監事會各項規章制度,編制完成《上海市焊接學會監事會工作條例》。監事會工作條例的建立完善將進一步規范監事會工作程序,使監事會各項工作能夠做到有章可循,從而不斷提高監事會履職盡責的能力。
7、列席并監督理事會會議、常務理事會會議和學會正副理事長、正副秘書長會議
2020年11月29日,列席第十一屆一次理事會會議,監督常務理事選舉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的選舉。
2021年2月7日,吳毅雄監事長列席學會第十一屆理事會第一次正副理事長、正副秘書長會議。
2021年3月7日,全體監事列席第十一屆二次理事會會議,會上監事會提出要加強各工作委員會的組織力度,廣招能人賢人,要進一步做好學會的宣傳工作,擴大學會影響力,應始終堅持團結和諧的氛圍和工作中相互理解相互幫助的工作作風等相關建議。
2021年4月11日,監事長列席學會秘書處工作會議,針對學會勞務報酬發放的情況提出相關建議。
2021年8月7日,吳毅雄監事長列席第十一屆一次常務理事擴大會議,聽取上半年學會工作匯報、財務工作匯報、培訓工作匯報和下半年的工作計劃。全體監事列席第十一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向大會報告監事會上半年工作情況。
二、監事會工作中的幾點體會
1、找準定位,探索監事會工作新局面
本屆監事會是上海市焊接學會首屆監事會,全體監事也都是首次承擔監事會工作,對監事會工作開展沒有現成的模式和經驗可循。為此,吳毅雄監事長專題組織會議,認真學習《上海市焊接學會章程》,交流對監事會職責和定位的認識與思考。全體監事達成一致,監事會是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是對學會業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的常設獨立機構,通過全過程監督,發現問題,防范風險,促進學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監事會不參與學會的業務決策和內部管理,更不能干涉和阻礙學會的正常業務活動開展。吳毅雄監事長更是強調,監事會工作必須以學會章程為準繩,以促進學會更好的發展為目標,而不能給學會工作制造障礙,要始終掌握好兩者的平衡。職責定位和目標明確,才能確保監事會各項工作能夠有效開展。
2、規范履職必須制度先行
規范監事會履職,必須做到制度先行。吳毅雄監事長召開會議,針對監事會工作的關注重點,監事會成員進行了內部分工,并明確逐步建立健全監事會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完善監事會自身的工作流程建設。為此,監事會在學會章程的框架下,對標科協有關規定,并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編制完成《上海市焊接學會監事會工作條例》,明確了監事會相關職責、工作原則和工作流程。監事會工作條例的建立完善將進一步規范監事會工作程序,使監事會各項工作能夠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3、突出重點精準履職
在了解和掌握學會各項活動基本情況的前提下,監事會提出監事會工作的關注重點,吳毅雄監事長要求監事會工作應從學會的各項工作和重大決策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符合章程、是否符合全體會員的權益;是否有針對學會工作的負面輿論和不和諧的事項存在;學會的重大財務事項是否合法合規;學會的組織工作、相關的工作會議程序是否合規、是否符合學會章程等方面開展。通過邀請學會相關領導參加監事會會議,溝通交流監事會關注的工作重點,通過列席學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秘書處相關會議,提出合理化建議和風險提示,精準履職,有效推動學會健康發展。
4、學會領導的支持對推動監事會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本屆監事會能順利有效開展各項工作,并初見成效,其中學會相關領導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監事會在年中和年末召開的第三、第四次監事會會議,均有邀請學會相關領導參會,對于監事會重點關注的相關內容,學會相關領導進行了全面充分的溝通和交流。對監事會提出的相關合理化建議和風險提示,學會領導也給與了積極的支持和落實。理事會、監事會工作中協調配合,形成了團結協作共促學會發展的良好氛圍。
上海市焊接學會(十一屆)第一屆監事會
2022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