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新規的實施通知
發布時間:201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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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特種設備焊工單位:
據《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文件》滬質技監特【2011】665號,下發的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做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的要求,對考證的申請及相關資料的提供做出了新的規定。
具體如下:
1.申請考試(新證、增項、復證),必須在作業項目期滿3個月前,將申請資料提交給原考試機構,考試機構統一向區質量
監督局申報。
2.照片2張2寸
為確保各單位的焊工考試能正常進行,請務必遵照上述的要求予以執行。 詳情可來電咨詢。
聯系人:陳老師
電話:64855758或64858626轉111分機
上海市焊接學會
特種設備焊工考試機構
2012/1/13